对此苏海南告诉《中国经济周刊》记者,各省份在调整最低工资时不仅考虑经济增长速度,还需综合考虑包括物价上涨情况、社会平均工资提高以及就业状况等多种因素。他同时建议,有条件的地方,还是要适时合理提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,毕竟这与2013年出台的《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》提出的要“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”的说法相一致;但各地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,一定不能再像有的地方前几年那样去与周边地区搞攀比,一定要把握好度,既要努力保障提供正常劳动的低收入劳动者实际生活不下降,同时要避免给企业形成过大压力。 各省份调整频次参差不齐,调整速度减慢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,记者统计发现,各省份的调整频次参差不齐,有些省份是年年调,有些省份是两年调整一次,还有一些省份已经超过两年时间,还未进行调整。 从图表中可以看出,除了2016年已作出调整的7个省份以外,显示实施日期为2015年的就有22个省份,还有青海和河北目前在实施2014年进行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。 记者统计,上海除了2009年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外,其余时间都是每年至少调一次。天津、江苏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基本维持年年调整的频率。北京原来一直保持年年调整的频率,在2014年从每月1560元增加到2015年的1720元之后,截至目前,还没有进行调整。 江苏的最低工资标准基本保持一年一调的节奏。上次调整时间是2014年11月1日,距离今年的2016年1月1日仅间隔了一年零一个月。 重庆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两年一调。重庆最高一档是在今年1月1日从2014年1月1日的1250元调整为1500元,增幅为20%,与上一轮次增幅19%基本持平。 青海省以前也保持两年一调,上次调整的时间是2014年5月1日,距今两年整。 虽然辽宁今年进行了调整,但是距离上次调整已经间隔了近3年,也成为所有省份中调整间隔最长的。 今年2月29日,广东省政府发布《广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(2016—2018年)》,提出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,2016年、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暂按2015年5月发布的标准(每月1895元)执行。 不仅各省份的调整频次参差不齐,调整实施的时间也不统一。记者统计发现,除了2月和6月,2015年的其他月份一个不少。 对此,苏海南通过《中国经济周刊》提出建议,“原来制度没有规定非得是几月份进行调整,但多数是上半年调,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调整的时间,需要在年度内定一个调整区间。” 经济下行企业经营困难,最低工资标准增幅下降 我国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自2004年3月1日开始实施,此前多年,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历经了较大幅度上涨。但是,现阶段,中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,企业效益增长也面临困难。在当前经济下行期,考虑到企业用工成本与效益等因素,政府要在平衡物价涨幅与企业用工成本等因素间平衡。因此,目前,一些地方已经开始“合理调节最低工资标准增长幅度”。 (责任编辑:云淡长天) |